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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落地

  • 发布时间:2015-11-04 06:54: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将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医保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旨在有效减轻参保人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据了解,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止2015年10月31日24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参保,保险期限为1年。

  加入该医保后,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平安养老险支付70%;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平安养老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作为承办方,平安养老险是国内首家、也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专业养老险公司,其业务范围包传统保险、企业年金、医保和资产管理,秉承“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的精神,积极发挥平安的专业优势,截止2015年6月底,平安养老险的医保业务覆盖城市超90个,服务人群超2亿。此次平安养老险积极响应国家大病保险政策,承办此次医保,不仅有助于我国建立保障范围更广更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更是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符诗雅 汤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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