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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存5万至亡夫账户 银行照章办事拒退还

  • 发布时间:2015-11-03 15:02: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黄女士不小心将5万元现金存入已故前夫的账户上,因不知存折密码取不出来。她要求银行返还,但银行称无权操作。黄女士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

  北京市昌平区的黄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不久前,她不小心将5万元现金存入了前夫账户内。前夫已经去世,而黄女士和唯一的女儿都不知道存折的密码,5万元取不出来。无奈的黄女士只得将北京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某分理处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银行返还这5万元存款。

  庭审中,黄女士拿出存款凭条、前夫的死亡证明书、离婚证等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确实误将存款存入前夫郭先生的银行账号内。被告银行分理处进行了一一质证,对黄女士的存款行为表示认可,但并不认可黄女士所称的“错存”行为,并坚持认为银行是按照黄女士的指令,将钱款存入了其指定的第三方账号内。银行分理处还当庭发表答辩意见:“原告所称钱款‘存错’的行为是原告黄女士自身过错行为导致,黄女士错存的银行卡是案外人的,与银行分理处无关。”

  对此,黄女士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在原告存款时,原、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工作人员没有提示原告输入密码,且在原告反复追问是否需要输入密码时,被告工作人员并未提醒,因此被告存在过错。

  银行对于已经去世的人员的银行卡是如何处理的?银行方面的解释是:“对于已经去世的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由银行账户户主的继承人去办理公证,公证之后就可以重新设置密码,进而取出账户内的钱款。”

  黄女士的代理人在庭上发表了代理意见。他认为,原告与被告银行分理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存款储蓄关系,虽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错了存折,误将钱款存入前夫的存折,但现在郭先生已经去世,民事主体已经消灭。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被告都应当将存款返还给原告。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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