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制定要做合规性评估
- 发布时间:2015-11-03 11:12:2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自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先要对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合规性评估,政策未经评估不得签发。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制定的《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对国际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日益严峻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形势,我国必须坚持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多边贸易体制,制定的各项影响贸易的政策措施必须符合WTO相关协定和我国加入世贸承诺。为此,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要求制定了办法,对税收政策合规工作进行规范。
税务总局要求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初,由政策法规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合规性评估,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可能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如影响进口的间接税、出口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税收减让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法规部门主要评估税收政策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符合规则方可签发,不符合规则、可能引发国际贸易冲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税务机关必要时还可征求同级商务部门意见。
政策法规司这位负责人表示,税务总局加强对贸易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有利于进一步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减少国际贸易争端,使我国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增加我国在国际经贸事务中的话语权,在国际经济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