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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实施中期财政规划

  • 发布时间:2015-11-03 09:59:12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印发《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意见》,启动2016—2018年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一是明确编制流程,分步启动编制。广东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流程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部门建议、财政初审、政府初审、部门修改、政府审批、告知批复等7个阶段。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比照省级编制流程,编制市县中期财政规划。其中,省级从2015年上半年起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编制2016—2018年省级中期财政规划,为省级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依据,并逐年滚动向前编制;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参考省级的做法,从2015年开始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从2016年起所有地级以上市及县(市、区)每年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二是明确编制要求,强化约束机制。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具有约束性,第一年的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后两年规划指引相应年度预算,确需调整的,要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并按预算报批程序执行;中期财政规划应在规定范围内调整,区分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措施、年度预计收入减少、年度预计收入增加等不同情况,对中期财政规划第一年的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后,编制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应与支出政策项目库对接,建立预算支出政策项目库,严格论证、审核、排序支出政策;中期财政规划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规划编制阶段,明确每个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规划使用阶段,建立支出项目使用绩效考评机制;规划调整阶段,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淘汰增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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