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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进口直通”货物通关

  • 发布时间:2015-11-03 09:31:12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林晗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首批由福州保税港区入境,进口直通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货物顺利通关,成为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片区首批享受到“进口直通”政策红利的货物。

  “进口直通”是指对符合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选择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流向信息,对货物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措施后予以放行,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后续检验检疫和监管。

  据介绍,该批货物为进口预包装食品,到达福州江阴保税港口岸后,企业凭入境货物通关单从平潭口岸顺利提货通关,简化了企业在入境口岸及所在地的重复报检工作流程,真正实现“通报、通检、通放”。“进口直通”模式由以往的口岸、内地二次报检转为一次报检,节省了货物口岸报检、报关、滞港时间,降低了查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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