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发布时间:2015-10-30 19:30:5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划分补偿渠道,确保各项政策性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通知指出,除中央、省、市级财政对药品加成收入补偿、政策性亏损补助、重大建设项目等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县级适当进行补助外,县级财政应科学核定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经常性支出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补助支出,按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并保证将补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财政部门将协同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资金和财务收支核算的监管、分析,规范医院日常医疗收费和财务支出行为,控制成本支出,降低运行费用,合理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实行财政补助收入与医院收支状况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起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政府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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