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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发布时间:2015-10-30 19:29:56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5.65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2777.45万亩。

  一是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向粮食主产区聚焦,项目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集。在资金上,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同时,要求粮食主产省份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85%。2015年,用于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达160.58亿元,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1822.16万亩,分别占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和建设面积的68%的65.6%。

  二是大幅提高项目投入标准。2015年,综合考虑用工成本、物价上涨等因素,把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亩均财政投入上限标准,一次性提高到1500元,比2014年的1300元提高15.4%,并允许各省(区、市)在上述加权平均标准范围内,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形、地貌、地力及建设难度差异情况,制订更细致的区域投资标准,使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当地实际。

  三是试点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试点,允许对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方式给予支持。同时,继续鼓励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投入资金的积极性,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下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从2015年起,将原来由国家农发办负责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审批权限,下放由省级农发机构负责审批、报国家农发办备案,进一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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