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并不是照搬
- 发布时间:2015-10-30 14: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0月30日电 今日,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时指出,不是将现行的市场投资准入四个方面涉及到禁止类和限制类原封不动照搬,会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筛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和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徐善长就现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指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当中,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适应新的体制要求一个新型的管理方式,让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的时候非常清楚,那些领域、行业、业务可以进入,哪些属于禁止的,哪些属于限制的,对整个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怎么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
徐善长强调,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现行的市场投资准入的政策要做好衔接,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和现行的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进行衔接。
二是和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做好衔接。现行的产业指导目录有三大类、1407项,其中鼓励类761项、限制类的是223项、淘汰类的是423项。
三是做好和现行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衔接。2014年修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显示,一共是12大类、42项,除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事项之外,都应该纳入限制准入类清单。
四是现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要做好衔接。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审查后分类纳入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的清单。
徐善长明确,现在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和限制两大类。不是将现行的市场投资准入四个方面涉及到禁止类和限制类原封不动照搬,会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筛选。
徐善长提出,负面清单制定遵循必要性和简单原则。单子越长,禁止类、限制类内容越多,市场主体进入的空间就越小,所以,负面制定并不是照搬,要进行严格的甄别,按照新的要求,觉得应该禁止、限制的拿进来,不符合要求的就不能拿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