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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装电池质量优于配套电池

  • 发布时间:2015-10-28 08:37:10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 随着手机功能越来越多,手机电池越来越不堪重负,许多消费者都会购买一块备用电池以备不时之需。但如何选购电池呢?近日,省消协发布《部分手机电池比较试验结果报告》提醒消费者,原装电池商品质量要大大好于配套电池,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要只注重价格而忽视了产品质量。

  合格电池放电时间超过5小时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省内销售手机电池商品的质量状况,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手机电池,省消协于今年6月至10月对市场销售的部分手机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可比较的产品信息。

  此次试验共对10个品牌的11种型号手机电池进行了测试,其中,5种是原装手机电池,6种是配套手机电池。试验样品由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委托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行业相关规范进行检测。

  试验结果显示,虽然所检手机电池的产品标志和安全性能全部合格,但他们的放电量并不相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0.2It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这个指标是考核电池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试验检测的11组手机电池,7组手机电池符合国家标准,放电时间均大于5小时;另外5组电池的放电时间在0.97小时至3.36小时之间,距离国家标准相差较大。

  如果手机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使用效果则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需求。省消协负责人解释说,造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电池制造厂商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的卖点,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尽量选购原装手机电池

  近年来,手机的销售量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而与手机配套使用的电池品牌型号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厂家为降低成本采用低质量的电芯和元器件,保护电路不配套或不完善,造成手机电池存在待机时间短、电池易充鼓、充爆等质量问题。有些实力较小的手机电池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质量缺少必要监控手段,还有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创收的目的,采用选择低劣的元器件、虚标电池容量的手段,以次充好来欺骗消费者。

  省消协提示消费者,从本次检测结果看,原装电池商品质量要大大好于配套电池,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要光注重价格而忽视了产品质量。消费者在购买自己想要的手机电池时,应通过相关渠道了解产品相关信息,譬如通过消协网站或相关行政部门的抽查信息,结合产品售后、价格及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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