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手机电池不合格
- 发布时间:2015-10-09 07:33:58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霞)河北省消协今年6月至10月间对市场销售的部分手机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发现,11组型号的手机电池中有4组电池标称容量与电池实际容量不相符,尤其是深圳市运达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运达通牌某型号标准电池实际放电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19.4%。
省消协本次试验共对10个品牌的11种型号手机电池进行了测试,检验项目为标志、0.2ItA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共五项。其中,符合国家标准7组,不符合国家标准为4组,符合标准率为63.6%。5种原装电池及品胜2组电池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其他四组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项目均为0.2ItA放电。这四种不合格电池分别为:商标为荷塘月色的CPLD-19(3.7V、30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盛世和的SSH HBC476387RBC(3.7V、34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运达通的YDT-G7508Q(3.7V、3850mAh)型号标准电池,商标为天龙大道TLDD的TL-3008A-LWL38898A(3.7V、2130mAh)型号电池。尤其是深圳市运达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运达通牌YDT-G7508Q(3.7V、3850mAh)型号标准电池0.2ItA放电仅为0.97h,标称容量3850mAh,实测容量为745.8 mAh,实际放电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19.4%,距离国家标准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