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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半月情况显示:八成鼓励保留顺风车

  • 发布时间:2015-10-27 15:2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15年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提出意见的有乘客等消费者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专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政府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等。

  据交通部汇总,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十方面,包括传统出租车改革、专车标准、燃油补贴、驾驶员权益等。其中,网约车条件及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各占两成左右。

  今天上午,中国交通新闻网选登了部分意见建议。

  七成意见主张专车驾驶员需从业资格

  根据《暂行办法》,网约车司机应取得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且符合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等条件。

  在公布的意见汇总中,有102条意见涉及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问题。

  其中,七成以上的意见认为,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考虑,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门槛应高于传统行业,如无犯罪、无酒驾、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生禁入等。

  也有人提出,网约车属于竞争性领域,驾驶员只需取得驾驶证,不应当设置从业资格条件。“专车”驾驶员大都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减少就业机会将导致一些人失业加剧社会矛盾等。现有巡游车驾驶员可自动获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政府定价 防出租车司机“议价”

  在135条涉及价格管理和燃油补贴意见中,多数人认为,出租汽车运价应从严管理,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巡游车运价,多数建议保持政府定价,确保运价在合理水平,并防止“议价”,保护社会公平与乘客权益。规定两年或者三年调整一次。

  对网约车运价管理,有的意见认为应实施政府指导价,限定高于巡游车的最低价格,符合其发展定位,体现差异化服务,促进良性竞争。也有意见认为,网约车同属于出租汽车,也应实行政府定价,体现公平性。出租汽车价格特别是网约车价格应该市场化,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应该以市场自由定价为主,因为政策制定通常滞后和不可随机应变市场需求变化”。

  燃油补贴政策改革方面,多数意见称,从城市交通体系发展定位来看,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不属于公共交通,不应享受燃油补贴。

  据交通部介绍,有580条意见都是涉及业态管理问题。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而在110条涉及小客车合乘问题的意见中,则有超过八成意见认为,顺风车(拼车、合乘)方便了出行,减少了车辆上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符合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对此予以积极支持和鼓励。

  有人建议,要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顺风车合法地位,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公益等形式从事城市客运服务”,鼓励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公众出行的探索”。

  此外,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顺风车与客运服务界限难以准确判定,容易异化为非法运营,并且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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