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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搬家” 想好了再动

  • 发布时间:2015-10-26 08:29:15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上周六开始,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再降0.25个百分点至4.9%,这意味着从去年11月22日至今,短短1年时间,央行连续6次降息,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降1.65%。与此同时,去年同期,首套房主流的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9.5折,目前是8.5折。于是,不少老房奴坐不住了,打起了“贷款置换”的主意。

  某房产中介机构负责人肖女士告诉记者,这部分需求的确存在,两种情况的老业主最想给房贷“搬家”:一是之前没买过房子的“纯首套”,当时按照基准利率拿到的房贷,现在是8.5折;二是还清首套再买第二套,当时是基准利率上浮10%,去年的“9·30”新政之后,这样的“第二套”仍享受首套待遇,也是8.5折利率优惠;而且该折扣是伴随整个还贷过程,也就是无论怎么降息,总是比别人“矮一截”。

  理财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上第二种情况“最吃亏”,商业贷款总额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按照最新调整后的基准利率(4.90%),上浮10%和8.5折利率优惠相比,8.5折利率的月供每月要少667元,房贷“搬家”的确省下的是真金白银。

  记者咨询各家银行发现,无论是跨行还是同一家银行,并没有同名转按揭、贷款平转的业务。某大型国有银行客户经理薛女士表示,房产在没有交易的情况下,不可以转按揭,该业务早已被叫停。某银行工作人员李女士说,“先存后贷”的个人住房储蓄贷款产品,就可以置换掉其他银行的房贷,客户经理负责操办整个过程,但前提是购买该产品满两年,如果没买过或不满两年,只有从其他客户那里购买其转让的产品,整个操作过程需要1至3个月。

  对于打算房贷“搬家”的客户,理财师李冬梅提醒,剩余房贷还款期限较长,当初签的房贷是基准利率上浮较多、手里有流动资金、征信记录和还款能力较强的客户,折腾一次“贷款置换”是值得的;但是如果剩余贷款不多,尤其是此次降息之后月供差别不大的客户,也就没必要换银行。

  业内人士提醒,虽然有个别银行的相关产品,可以实现房贷“搬家”,对于原贷款,由于提前还款还需要向银行支付违约金;对于新申请的贷款,办理过程需要支付不少费用,这些加起来都是不小的费用;对于新申请的贷款, 银行对客户资质的审核标准不同,即使承诺8.5折也未必能最终如愿。

  ■本报记者 李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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