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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悄然成型

  • 发布时间:2015-10-22 01:29:31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李 铁

  曾占据寿险公司半壁江山的分红险,在普通型人身险、万能险完成费改之后,终于本月初迎来费改。据预测,市场上主流分红险产品保费的降幅或将达到10%至25%。不过,与前两次寿险公司争先推出费改新产品不同的是,此次市场表现相对平静,多家保险公司表示并不急于以“低价”抢占市场。可以说,这一方面反映了分红险地位下降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路径日趋平稳,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悄然成型。

  所谓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和投连险、万能险等产品均是具有理财功能的寿险产品。

  在中国保监会2013年8月启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之前,分红险在人身险公司保险业务中的地位类似于现在的财产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比在七成以上,如果贸然改革,阻力定然很大,甚至有可能引发保险公司恶性竞争。相比而言,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占比就要小很多。改革前,普通型人身险占人身险保费收入仅8%,万能险比重更是只有5%,这也是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明确“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改革路径分三步走的原因。

  自从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费率改革工作后,两大险种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普通型人身险已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34%,万能型人身险也占到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2%,而分红险业务风光不再,今年前8个月其占人身险公司全部业务的比重降为48%左右。

  眼下推进分红险费率改革正当其时:一方面降低了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亟需改革激活这一日益僵化的保险品种。

  从以往普通型人身险和万能险费率改革的经验来看,首先降价是必然的,消费者有望获得更多的实惠。例如,改革后普通型人身险主流产品价格就平均下降了20%左右;其次,产品差异化逐步显现,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的产品也更加丰富,自人身险费率改革以来,备案、审批的普通型、万能型费率改革产品数量就得到了明显增加,这也有助于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异化竞争;第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分红险的费改也有望实现以量补价,既让利消费者,又促进了业务量和保费收入的增长。

  将其放置在中国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视野下,“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改革意义更在于要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同时监管部门回归监管本位。

  改革之前,分红险利率受到监管限定,不高于2.5%,导致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分红利率偏低。改革后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实质是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

  同时,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揽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管住风险。

  “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也是为了让前端运行更加健康。近年来,保险公司数量激增,部分保险业务的定价放开后,小保险公司加速“超车”,大保险公司则力图稳固市场地位,保险公司之间开打价格战,形成恶性循环,进而危及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改革方案在放开费率管制的同时,严格了准备金要求,大幅抬高恶性竞争成本,对提供过高保证利率或结算利率的市场行为均有严厉的后端约束,进而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监管部门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在此规则下,保险公司必须“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恶性竞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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