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度对外资吸引力未超中国
- 发布时间:2015-10-21 02:32:27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郝少颖)昨天,商务部举行例行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今年1-9月,有一大批国外企业达成了新的对华投资合同,其中中美合同外资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高达50%,达到了58.3亿美元。同时,合同外资增长的还有德韩等国家,印证了中国继续在全球十大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当中排名第一。
发布会上,媒体提问称,有国外研究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印度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大概是310亿美元,领先于中国的280亿和美国的270亿美元,该研究报告称,据此表明印度对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已经赶超中国。
对此,沈丹阳表示,不了解上述数据的来源,但是已经注意到另外一个数据,就是印度的贸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总局最近发布了一个统计数据,这个数据说,今年上半年印度共吸收外资是254.94亿美元,其中外国直接投资193.94亿美元,也就是上半年印度的FDI同口径和中国比是193.94亿美元。商务部的统计上半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是684亿美元,权威的数据已经摆在那里,所以不需再作评论。
沈丹阳还透露,据商务部外资业务统计,今年1-9月,有一大批国外企业达成了新的对华投资合同,其中中美合同外资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高达50%,达到了58.3亿美元。包括美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美国礼来公司、福特汽车信贷有限公司、亚马逊科技资源有限公司、美国好时国际有限公司和美国爱思柏有限公司等知名的美国企业。
“同时,合同外资增长的还有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德国和韩国的企业。中德合同外资金额23.9亿美元,同比增长41.1%,中韩达到了60.8亿美元,同比也增长66.5%。这些数据正好说明或者印证了联合国贸发会近期对全球主要跨国公司的调查所显示的情况,也就是中国继续在全球十大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当中排名第一。”沈丹阳表示。
此外,沈丹阳还提到,今年以来,无论是中国对外投资还是国外的企业对华投资有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就是并购特别多。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都必须事先向商务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这是现有的法律规定。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百威英博收购SBAMiller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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