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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周大事回顾

  • 发布时间:2015-10-16 00:31: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郑州银行不良率飙升 曾曝暗箱操作团购违法建筑

  9月30日,郑州银行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正式开启其上市之路。近年来,郑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资本补充压力愈加增大,上市融资已经成为其必由之路。

  2015年上半年郑州银行净利同比增长45%,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其不良贷款率连年攀升,已从2012年的0.47%增长到今年上半年的1.06%。加之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利率市场化进程越走越快、互联网金融产品冲击不断、地方经济持续放缓,城商行的资本补充压力日益沉重。

  在2011年郑州银行明确提出启动IPO前夜,中国经济时报曾曝出该行团购违规楼盘,成为其上市路程上难以绕去的“硬伤”。根据报道,郑州银行以团购名义,购买下河南新城置业开发的晖达新领地二期8幢高层住宅,一千多套16万平方米的整个小区。而该小区8幢住宅楼证件不全,是违法建筑,项目曾因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违法用地,被国土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查处过,该项目于2009年补得土地使用证。而对该问题,郑州银行相关人员表示不存在违法建设手续不全的问题。

  华夏前副行长黄金老低调加入苏宁云商任副总裁

  8月离任华夏银行的黄金老在中国人民大学短时间“过渡”后,在“十一”前正式加入苏宁云商任副总裁。北京商报记者从苏宁得到证实,黄金老确实已经在三季度赴任苏宁云商副总裁,分管集团正在着力培育的金融理财业务。

  据熟悉黄金老的人介绍,他属于学者型金融家。曾加入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随后,他又出任中行个人金融部营销总监、办公室副主任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等职务。2010年9月,黄金老加盟华夏银行,出任华夏银行副行长。

  黄金老的加入被外界解读为苏宁集团加强金融布局的动作之一。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苏宁董秘办人士对外透露,苏宁云商有意筹建一家民营银行,同年9月12日,“苏宁银行”的名称获工商总局预核准。但是名称预核准有时效限制,过期需重新申请。有市场人士指出,在民营银行受理全面开闸的背景下,早在2013年便被热炒的苏宁银行在年内获批筹建可能是大概率事件,而黄金老可能就是这一事件的主力。

  中行无锡支行长非法吸收存款2.6亿元获刑七年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回顾近年来无锡全市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5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其中,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梅村支行原行长邓志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位列其中,其在3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37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6亿余元,至案发前造成上述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8800余万元。

  根据江苏省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无锡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志强原系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梅村支行行长。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邓志强以资金用于“拆借过桥”为名,许以高额利息,以本人名义先后向佘某、罗某、惠某等37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6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案发前尚未归还930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志强原系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梅村支行行长。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邓志强以资金用于“拆借过桥”为名,许以高额利息,以本人名义先后向佘某、罗某等37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6亿余元,扣除被告人邓志强已经支付的本金及以利息名义支付的款项,至案发前造成上述人员直接经济损失88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志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志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但关于被告人邓志强至案发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为8800余万元,法院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纠正。被告人邓志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以上信息摘自中国经济网、《北京商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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