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释“用电量波动幅度大于GDP”原因
- 发布时间:2015-10-15 11: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数据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对用电量和GDP增幅不一致问题回应称,主要与高耗能产业需求减少,以及第三产业稳步发展有关。
李朴民认为,一方面,在经济上升期,对冶金、有色、化工建材、机械、电力行业产品需求十分旺盛;经济下行期,下游产品的需求增幅大幅回落,这六个行业的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平均为51%,占GDP的比重只有大约20%。
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建材、冶金行业用电同比分别下降了6.4%和7.8%,增速同比分别回落13.7%和9.6个百分点。这两个行业用电的负增长,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高达-137%,和起来拉低全社会用电增速1.2个百分点,但占GDP的比重只有5%左右,对用电增速的影响远远高于对GDP的影响。
另一方面,无论经济增速相对较快还是相对放缓,三产用电的增速都比较稳定,对GDP的贡献也比较稳定,近两年是不断提高。
李朴民表示,这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了用电量增速波动明显大于GDP的增速波动。今年以来工业增加值的增速下滑幅度比较大,但第三产业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其中附加值较高的行业又相对更好,在这种情况下,较低的用电增长支撑了相对较高的经济增长。
李朴民指出,从以往用电增速和GDP增速情况来看,二者的变化基本同步,前些年相关系数是在0.74左右。在经济上升期,用电增速明显快于GDP的增速;经济下行期,用电增速明显低于GDP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