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 发布时间:2015-10-15 09:02:20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广西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基本原则、补贴对象等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内容包括发放现金或者代金券等。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补贴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的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下一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补助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申请条件和审查公示、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卫生、机构养老以及网络信息等服务,更好地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使老年人更多更好更及时享受补贴制度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