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问题的函
- 发布时间:2015-10-13 17:29:35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你厅于2015年8月11-12日、15日对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现责成你厅:
一、明确该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单位和负责在线监测单位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向社会公开办理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部将公开督办处理进展情况,请你厅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案件处理结果报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王涛 李铮
电话:(010)66556466
传真:(010)66556472
邮箱:hjj66556466@126.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