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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菜肴酒水未明码标价“西湖春天”南山路店被处罚

  • 发布时间:2015-10-13 05:36:31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祝瑶

  早报讯 10月6日,杭州市“12358”价格投诉接到举报电话,杭州西湖春天南山路店在经营过程中有不规范的价格行为,希望价格部门查处。

  杭州市物价局接到投诉举报后,高度重视,及时受理,安排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带领相关检查人员处理此事。

  10月8日下午,杭州市物价局检查人员对杭州西湖春天南山路店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在经营过程中介绍包厢消费时语言不够规范,对消费者有误导倾向。同时,还发现该店部分菜肴和酒水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现场发现菜单上需要明确标出酒水饮料的容量,而商家却模糊地用“一扎”来表示。

  10月9日下午,杭州市物价局对此事进行研究,认为杭州西湖春天南山路店在经营过程中介绍包厢消费时语言不够规范,有误导消费者的倾向。检查人员在检查了近期的台账之后,决定对其给予告诫。此外,对部分菜肴和酒水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杭州市物价局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同时,当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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