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网店经营者须实名登记 电商大促不得限定退货条件
- 发布时间:2015-09-30 15:10: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0月,又有一批新规即将落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内社保卡跨行取现不收手续费,网购不合格食品可向经营者和平台索赔,市民购买百平方米房子过户费可省100元……
网购到不合格食品可索赔
下月起,“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实施,新规对食品网店进行了规定:食品经营者须实名登记、明确责任,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可以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无法找到经营者,可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
新食安法还规定,婴幼儿奶粉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这意味着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级别。此外,转基因食品如果未按规定标示“转基因”字样的企业将受处罚。
电商促销不得限定退货条件
“双11”、“双12”等电商集中促销日越来越近,近日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电商“大促”中,“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增加限退条件的行为将得到遏制,电商平台如出现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被查处。同时,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优惠券如果要改变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应征得消费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