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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未过户 五年后被另售

  • 发布时间:2015-09-29 14:29:24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案件简介:

  2009年,潘先生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产,由于卖房人庄先生当时正因刑事案件被羁押,于是委托弟弟与潘先生签订合同。潘先生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张先生的弟弟也依约向潘先生交付了房屋钥匙。但因为张先生购买的房屋为预售商品房,在他服刑前并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证,因此,潘先生也就一直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2013年,张先生服刑期满,当地房价已是服刑前的数倍,张先生后悔卖房,双方多次进行协商未果,并且潘先生已入住房屋。2015年,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庄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后经法院查询发现,2014年底,张先生已经将房屋以9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秦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潘先生无奈撤诉,于同年另行起诉,要求确认庄先生和秦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案例分析:

  潘先生表示房屋一直由他和家人居住使用,秦某从未看房,且95万元的价格远低于当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秦某与张先生明显是恶意串通。经第三方评估,2014年年底交易房屋的市场价格应为115万元。综合考虑后法院认定,张先生和秦某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潘先生的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李荣凯: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正荣凯团队面向基层为百姓服务,为离婚、继承、买卖、遗嘱等类房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找荣凯:0531—88812348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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