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25 16:29:38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环发〔2014〕17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同志的环境管理水平和能力,研讨基层环保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基层环保干部队伍培训新思路,经部领导批准,我部定于近期举办2期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10月26日报到,11月2日返程);
第2期:2015年11月10日至15日(11月9日报到,16日返程)。
二、培训对象
全国县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期80人,共160人。第1期面向中东部地区选调,第2期面向西部地区选调(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阳台山路6号)。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主要围绕“如何当好一名县级环保局长”,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论坛、分组研讨、经验交流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学习与履职尽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制,提高基层环保工作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委托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向每位学员印发入学通知书,明确具体培训安排。
(二)请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确定本地区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干部,并于10月12日前将《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反馈至我部宣传教育中心。
(三)为提高培训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请在反馈报名表时,一并提交每位学员的《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学员培训需求表》(见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麻英晖,董文萱
电话:(010)66556953,66556804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陶玉薇,王菁菁
电话:(010)84631438
传真:(010)84636367
邮箱:juzhangban@126.com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电话:(010)58719700
附件:1.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3.2015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学员培训需求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