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政助力打造“创新之城”
- 发布时间:2015-09-18 17:31:4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按照国家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青岛市财政局积极创新理财思路、优化支出结构,筹措多方资源,突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大众创业,积极助力青岛市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
一是核心助力科技创新。投入资金8500万元,启动“千帆计划”发展科技企业。其中:投入资金3000万元,主要采取股权、基金形式,择优支持孵化器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优秀初创企业给予50万元—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无偿资助定额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创业苗圃补助、孵化器资质认定奖励等政策兑现补助。投入资金2000万元,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采用按比例定上限的方式进行普惠制研发投入奖励。投入资金1500万元,对上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进行定额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首次申报未通过的企业,按照企业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分别给予40%、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同时,投入资金7000万元,对天使投资基金进行增资,鼓励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另外,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并推出四项补贴政策,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资金4000万元,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六补”政策,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是重点推动大众创业。加大创业补贴扶持力度。2015年,青岛市财政投入资金1.9亿元,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减轻创业者初创成本。同时,投入资金1700万元,通过奖补方式支持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园。另外,创建青岛市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创业的投入。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完善创业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创新。支持骨干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比如设立海尔海立方创客创业基金,支持海尔集团在互联网工业领域进行积极布局和实践,打造创客平台;实施技术改造贴息,激发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性;充分发挥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企业,目前已吸引社会资本超过33亿元,子基金总规模达43亿元。同时,扶持中小企业蓄积创新发展能量。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提供低费过桥服务。青岛市市级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转贷引导基金,引导投融资机构按照1∶4比例放大成立转贷基金,每年可为近5000户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过桥服务,化解企业资金续贷难题。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2015年投入4000万元,按照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核定风险补偿金,用于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出台投资补助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购置设备享受12%的投资补助。着力打造普惠制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青岛市市级财政投入6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此外,落实税费减免政策。2015年至今,共为全市小微企业减免税6.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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