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17 15:51:42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的要求,为各地进一步推动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合格的师资力量,保证后续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质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5]8号)的安排,定于2015年10月28—30日,在北京举办《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解读行业标准《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385-2015;
2、解读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2015;
3、重大、特大工程案例技术难题经验分享、技术交流;
4、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难题现场答疑等。
二、培训对象
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科研或监督管理等有关人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关人员。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培训报名,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作为各地开展《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宣贯培训活动的师资力量。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10月28日报到;10月29—30全天授课。
授课地点:华北宾馆(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甲1号,电话:010-66389100)
四、承办单位
本次培训委托建研建材有限公司会同北京会视远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五、其他事项
1、参训单位和人员可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
2、请参加人员于10月22日前返回报名回执、付款回执及住宿预订回执。
3、培训费:900元/人,资料费:1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不设接站,请自行前往。
4、培训课程结束后即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注明参加《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班考试合格)。请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省份和姓名)。
六、联系方式
1、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张大朋 电话:010-64517438 手机:15801341828
咨询QQ:2546393525 邮箱:cabrconcrete@163.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张文会 电话/传真:010-58933022
附件:1.报名回执
2.报名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