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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政助居民改善住房需求

  • 发布时间:2015-09-17 09:22:13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出台新的七条政策和措施,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是要求各市对存量商品住房的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结合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和城市危旧房拆迁改造计划,制订商品房去库存的工作方案。二是原则上各地不再统一建设回迁安置用房,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辽宁省要求,加大棚改力度,全面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打通保障房、棚改房、拆迁安置房与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三是再次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具体调整为: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四是制定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激励政策。辽宁省对居民在一年内卖旧买新,新房价格高于旧房的,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市实行具体的激励政策。五是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辽宁省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压缩贷款周期,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使用力度,加快支持住房消费。六是继续组织好房交会和团购。七是适度减少土地供应,稳定住房供应。(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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