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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专车灰色崛 起成门口野蛮人

  • 发布时间:2015-09-16 00:29:35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网约“专车”在现行监管体系之外和非法营运的质疑声中“灰色崛起”,一方面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现可喜变局,另一方面因监管政策尚未明确,容易引发乘客权益难保证、损害市场公平、新旧业态冲突频发等问题。

  9月14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网约“专车”灰色崛起成“门口野蛮人”》的报道。报道指出,由于开创了“手机召车、在线支付、补贴优惠、车型多样”的出行新体验,互联网约租车这一业态从两年前出租车搭载使用起步,到近半年来以私家车为主开展“专车”业务,受到消费者欢迎,服务规模在部分城市已紧逼传统出租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不过应该看到,网约“专车”在现行监管体系之外和非法营运的质疑声中“灰色崛起”,一方面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现可喜变局,另一方面因监管政策尚未明确,容易引发乘客权益难保证、损害市场公平、新旧业态冲突频发等问题。

  “出行产业面临的问题突出,打车难,出租车骆驼祥子式的巡游,群众有刚需和痛点,我们利用成熟的移动互联技术,最早切入点就是出租,解决出门难,这是朴素的想法。”滴滴快的公司总裁柳青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分析称,目前网约“专车”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租赁车+代驾”,即利用企业自有租赁车辆,通过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和乘客签定“四方协议”提供服务。第二种是私家车加盟,这一模式通过两种方式争取合法性:一是强调自身是公益性的“合乘”;二是通过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实现形式上的“四方协议”操作。

  网约车平台遵循“羊毛出在猪身上”的新逻辑,追求规模效益、自然垄断和换取资本市场回报是其竞争法则,由此冲击传统行业并产生多重矛盾和风险。

  网约“专车”乘客权益难保证。中国法学会助理研究员刘金瑞说,通过乘客、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四方协议”提供服务是目前网约“专车”主要操作方式,这种“车辆租赁+司机代驾”服务,乘客作为承运人,需要对意外损失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保险方面,私家车投保额度低于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可拒绝理赔。

  市场公平受创,政府公信受损。一些西安出租车司机称,即使是不交“份子钱”的私户车,也要承担每年8000元经营权使用费、每月420元定额税、每月360元管理费,而且车辆8年强制报废,“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却不承担任何税费。也有杭州出租车司机表示,网约“专车”虽然大多定价高于出租车,但各平台大量“烧钱”补贴司机和乘客,在“颠覆和替代”合法出租车。

  网约“专车”盘活闲置车辆是把双刃剑。“通过共享闲置私家车运力,逐步减少私家车出行总量”是网约车平台发展的远景。就短期而言,网约“专车”释放和刺激打车需求、加剧道路拥堵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上海140万辆私家车,假如10%接入网络平台,每天提供2至3个小时服务,就相当于每天高峰期增加了28万辆车通行。北京交通部门监测,限行限购措施实行后,北京交通拥堵指数每天在6至7之间,近两年则达到8以上,而这两年正是网约车大发展阶段。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由于能享受到便捷、优质服务,民众对互联网约租车这种新业态欢呼雀跃,但主管政府部门、同行业间对私家车接入互联网约租车平台态度迥异。

  北京首汽集团副总经理梁海晨、北京新月联合出租车公司副总经理王学强表示,目前互联网约租车的合法性、安全性、公平和效率都受到质疑。北京交委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刘继芬

  表示,出租汽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是普通车辆的10倍,如果私家车放开,行驶车辆会增加10倍,将会给城市道路交通造成严重拥堵。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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