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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五问中国国企改革“新提法”

  • 发布时间:2015-09-15 00:5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 题:五问中国国企改革“新提法”

  中新社记者刘辰瑶

  中国官方13日晚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这份被赋予开启国有企业发展新篇章使命的纲领性文件,一经发出被社会各界所关切。对于文件中的不少“新提法”,业内专家认为,文件中的思路还需深层剖析、正本清源。

  一问:国企分类意味着“一刀切”?

  本次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公益两类。然而,国有企业尤其集团性的中央企业,经营项目跨界较大,旗下同时拥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子公司,难以直接分类。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永真告诉中新社记者,指导意见提出“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正是为了避免“一刀切”的分类问题。

  卢永真以中国长安为例,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中国国有特大型企业,其在承担国家部分军工生产任务的同时,还拥有长安汽车的商业产品。“哪怕同一个公司都存在公益性和市场性,因此,只有直接出资人才能清晰知道企业承担什么功能。”

   二问:国资监管系统从“两段式”变“三段式”?

  指导意见指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14日对此表示,今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

  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隔离带”的设置,似乎将过去出资人对企业的“两段式”监管模式,变成了“三段式”。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对此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逐渐成立、壮大的过程,不会将所有国企囊括其中,因此不少出资人还需直接对企业进行监管。

  “对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的界定方式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张春晓认为,科学的界定两权关系需符合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边界的划分更多是强调国资监管系统和运营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是简单的“两段”或“三段”。

   三问:中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就是淡马锡模式?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始,“中国淡马锡”的提法就不绝于耳。

  “两者差的太多了。”卢永真解释称,从经济体量来看,中国和新加坡本身就存在差距;企业数量上,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约四十余家,中国仅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超过百家,不可同日而语。

  运营方式方面,卢永真表示,淡马锡采取主权财务基金的模式,中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非基金机构,还有产业培育及产业集聚等功能,不能做纯粹的财务投资者。

   四问: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再“力挺”?

  截至指导方案出台,中国已有22省(区、市)出台了当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意见。被各地放在重中之重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似乎与指导意见中“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14日召开的五部委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公开“力挺”非公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切入点,将多领域、多方式、多途径推进。

   五问:国有企业数量将大大减少?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从表面看,国有企业或将在未来几年通过改组、合并、淘汰而减少。

  卢永真对此表示,指导意见主旨在于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并未对数量刻意要求减少。张春晓则表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其实是“生产企业的企业,生产公司的公司”,依照市场需求,国企数量也许还会增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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