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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金融租赁行业或将扩容

  • 发布时间:2015-09-10 15:32:01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服务覆盖面。业内人士分析,新政的出台对于目前的合肥金融租赁市场来说是一大利好,未来合肥金融租赁机构或将因此而增多。

  安徽 仅2家金融租赁机构

  近年来,金融租赁资产规模迅速增长。今天早上,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全国22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达10926.8亿元,与2008年规模不足300亿元相比,五年间金融租赁资产规模增长了几十倍。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徽已有2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1家就是由合肥本土的徽商银行控股,注册资本金20亿元,是国内第四家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结合最为紧密的金融业态,兼有融资、投资、促销等多种功能,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在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装备和技术改造,将衍生巨大融资需求,相对于发达国家金融租赁渗透率最高达到30%的水平,我国差距还很大,金融租赁行业前景广阔。”安徽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周建春表示,徽银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安徽省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那么,为何商业银行会如此热衷于金融租赁业务?在分析人士看来,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利率市场化冲击和互联网金融挑战,需要综合化经营。金融租赁现在还是朝阳行业,并且是全国性牌照。“除了监管政策放宽,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既有业务的补充作用。除了租金之外,金融租赁还可以收取评估、管理等多种费用,其资金回报比一般贷款要高得多,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要远高于一般贷款。”

  记者从徽商银行方面了解到,徽银租赁未来的发展重点主要致力于开展安徽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势产业、重点项目与工程以及小企业、“三农”等方面的租赁业务,并积极渗透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以及城镇化建设等领域。

  影响 民间资本有新机遇

  业内人士分析,新政的出台对于目前的合肥金融租赁市场来说是一大利好,未来合肥金融租赁机构或将因此而增多。

  “不少资金充足,一直青睐金融租赁的民间资本也可以有机会了。”据了解,此次新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服务覆盖面。

  此外,对于金融租赁公司本身的融资也将放宽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另外,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利好 中小微企业将获更多资金支持

  此次的《指导意见》中有不少诱人的新政,业内人士分析,对合肥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意味着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按照《指导意见》,未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享受财政贴息和财政奖励,并且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使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中表明,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三农”、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租赁业务不良资产容忍度。

  “也就是说,中小微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来自金融租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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