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教师评估制度打破“铁饭碗”
- 发布时间:2015-09-09 14:29: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纽约9月8日电(记者李大玖)在美国,教师评估制度属于地方法律范畴,纽约州现行的教师评估制度是全美最严格的评估制度之一。全州所有公立学校每年都要对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将被解聘。
纽约州政府对教师评估办法和监管措施都作出了严格规定。评估由校方和独立评估机构负责,不仅要对教师进行多项综合评估,而且要求至少有一次评估是在教学现场进行秘密观察。评估还将参考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所有评估结果都将交教育局审核,以确保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如果教育局发现评估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有权采取修正措施,甚至可以要求由独立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根据评估制度,对教师的评估内容包括学生成绩和教学活动两大部分。其中,学生成绩占40%,教学活动占60%。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有待改进和不合格4个等级,满分为100分。64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将被解职。65分至74分为有待改进;75分至90分为合格;91分以上为优秀。
纽约市的教师评估制度比纽约州更严厉。以前纽约市公立中小学绝大部分教师只要经过3年试用期,便可自动获得终身教职,但自2011年起,他们必须通过全面评估才能获得教职。结果,当年5200名申请终身教职的教师中,只有58%的教师通过测评,39%的教师需要以后再次参加测评,其余3%的教师则被解职。
2014年,纽约市对所有教师进行评估,结果只有9%的教师获得了“优秀”等级,“有待改进”的教师占比7%,另有1.2%的教师测评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