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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售汇签约 交20%风险准备金

  • 发布时间:2015-09-09 10:32:03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

  针对近期业内关注的对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的问题,央行新闻发言人8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远期售汇业务是银行对企业提供的一种汇率避险衍生产品。2015年8月银行代客远期售汇签约额约为1月至7月平均水平的3倍,说明其中有投机交易。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未来可能出现比较集中的企业平仓亏损或者违约情况,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将银行远期售汇业务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利于抑制外汇市场过度波动,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具体来看,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按其远期售汇(含期权和掉期)签约额的20%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当于让银行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亏损而计提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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