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 发布时间:2015-09-08 03:34:50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企改革指导意见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
将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资本市场的发展有望获得更多支持
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9月7日公布消息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7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
当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披露,9月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有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于8月24日下发至部分省级单位,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季晓楠7日下午亦向媒体记者表示,近期正在学习该指导意见。
对于编号为“22号文件”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其中亮点颇多。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专家表示,指导意见十多处表述都涉及“经营权与所有权”问题,显示出高层决心触及改革中最为核心的焦点问题。也有看过该指导意见的央企高管表示,该《指导意见》体现了改革诚意,或将激活、重振资本市场。
有十多处表述关于经营权与所有权
据悉,《指导意见》分八大章节三十个内容,前三个内容分别阐述了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第二章节起对多个改革方案进行概括性阐述。这些方案即将在指导意见披露后予以公开。
记者了解到,这些改革方案包括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内容。
看过指导意见的多位国资专家和央企高管均表示,指导意见的改革诚意颇足,亮点颇多,比如对改革的核心焦点问题——经营权与所有权的重视前所未有,指导意见里有十多处表述。比如在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上,允许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多元的、运行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这就避免了目前国企改革中纠缠“所有权”问题无法前行。另外,将通过推进董事会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给予董事会充分的授权,也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另外,指导意见还将明确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都要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而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将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指导意见还表示,将加大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力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并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
这一表述或将重新掀起资本市场对国企改革题材的追捧。上述央企高管表示,这次国企改革若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方向去实施完成,需要一个强大繁荣的资本市场作为后盾,予以改革强有力的支援。因此国家或将会对资本市场予以更大的支持力度,以期其可以在国企改革中发挥作用。
有国资专家表示,这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对比16年前的改革措辞更突显了市场化、国际化与现代化的决心,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改革方向明确,焦点切得很准。
也有国资专家告诉记者,该指导意见拖延一年有余迟迟才出,反映国企改革牵涉面太广,利益主体过多,各方利益交织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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