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域道路10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 发布时间:2015-09-07 22:4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杭州9月7日电 (记者 赵小燕)杭州全面完成淘汰高污染车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7日,杭州市环保局联合交警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截至8月31日,杭州市共淘汰黄标车41697辆,目前剩余在用黄标车29223辆。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包括上述在用黄标车在内的所有高污染车辆,都将被禁止在杭州市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据介绍,依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杭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杭政办函[2015]83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政府今天发布了《关于禁止高污染机动车辆在全市域道路上通行的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杭州将全天禁止高污染车辆在全市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通告所指高污染车辆是指未取得各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黄标车”)。包括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和达不到国Ⅰ的汽油车,以及因无法通过排气定期检测等原因而未取得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
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负责人陈昀特别强调,高污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域内所有道路通行,不仅仅是市区道路,也包括乡村道路。
目前,在禁行管理上,杭州市环保、交警部门已经实现高污染车辆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配合此次高污染车辆全市域禁行工作,全市还将新增288套高污染车辆电子抓拍设备,不断加大利用电子抓拍技术非现场执法力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运用智能交通卡口系统查处黄标车7559辆次。
9月10日起,交警、交通、环保等部门将停止对黄标车开展定期检测。
针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在禁行时段、区域内不予核发车辆通行证,交通部门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城管部门不予核发《渣土准运证》。
据介绍,今年是《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执行的最后一年,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
目前杭州主城区淘汰补助金额最低5000元,最高可达28000元。根据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有关政策规定,超过8年或10年以上且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半挂牵引车、重型平板车以及中型货车,报废时均可享受国家政府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