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行撤字[2015]3号
- 发布时间:2015-09-06 16:29:59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程志勤:
经查,你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在江苏长虹机械设计院有限公司时,实际工作单位为柏克德(中国)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1月14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3号),并于2015年4月24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3个月。对于你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