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官员诱逼女教练陪吃陪喝续:四人被处理
- 发布时间:2015-09-03 09:5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报讯(记者 蓝莹)8月初,一网络大V发帖称“瓯海区体育中心,办公室主任,郑元波,欺骗女教练,借给编制,五险一金等等,诱逼女教练陪他喝酒吃饭唱歌,还搂搂抱抱!”并贴出多张聊天截图,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随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日前,此事有了进展,瓯海四名相关官员被处理。
瓯海四名官员被处理
浙江在线杭州9月1日发布消息称“省纪委点名通报温州瓯海区体育中心主任顶风违纪问题”。
日前,在浙江省纪委和温州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和直接督办下,温州市瓯海区委、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操办子女周岁酒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的问题。
据 悉,瓯海区纪委监察局近日已给予郑元波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同时,瓯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 力、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群众举报有关问题调 查工作失职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副局长杨选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少体校校长支彬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调查期间还隐瞒真相
经 查,2015年7月28日晚,郑元波在温州市某酒店举办孩子周岁酒宴,收取下属工作人员蔡某某(瓯海区体育中心长期聘用管理人员)所送的礼金2000元。 8月2日晚6时许至22时许,郑元波召集蔡某某和瓯海区体育中心长期聘用女教练员周某某、贾某某、代某某等下属人员及其他临聘人员共14人,以补办孩子周 岁酒等名义,在鹿城区某酒店聚餐,共消费红酒12瓶、啤酒48瓶,餐费及酒水费用合计5578元由郑元波个人支付。餐后22时许至次日凌晨2时许,郑元 波、周某某等聚餐人员参加了蔡某某安排并支付费用的KTV唱歌娱乐活动。郑元波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省委、省纪委有关作风建设禁令。
8月3日,该问题被群众网络举报后,省、市、区纪委立即进行调查和督办。在组织调查期间,郑元波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按照党政纪处分有关规定应予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