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有权威结论
- 发布时间:2015-08-29 07:32:1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乔金亮报道:日前,农业部公布了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06号提案答复的函,回应了此前部分政协委员对于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农业部表示,国际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有权威结论的,即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都是安全的。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遵循国际通行指南,并注重我国国情,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
农业部表示,国际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有权威结论的,即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都是安全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指南,是全球公认的食品安全评价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依据。各国安全评价的模式和程序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评价原则和技术方法都是参照上述标准制定的。
据介绍,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开展了大量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认为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同样安全。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的广大民众食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得出“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的结论。欧盟委员会历时25年,组织500多个独立科学团体参与的130多个科研项目,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传统育种技术危险”。
农业部信息显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遵循国际通行指南,并注重我国国情,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正在修订的《种子法》对涉及转基因植物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也正在修订。我国转基因法律法规体系已日臻完善。我国基本建立起涵盖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农业部、质检总局突出重点、严控源头,坚决防止转基因生物违规扩散。
目前,我国是唯一采用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方法的国家,也是对转基因产品标识最多的国家。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包括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国内批准商业化生产仅有棉花和番木瓜,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这些是在国内市场能见到的转基因农产品,与首批标识目录基本一致。
据介绍,国际上对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4类:一是自愿标识,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二是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即对所有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欧盟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0.9%、巴西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1%必须标识;三是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即对特定类别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日本规定对豆腐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四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即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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