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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看管费为何迟迟难发放?

  • 发布时间:2015-08-28 11:31:23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刘阳)“我从大概4年前开始看管一处文物设施,但是看管费用自2013年就停发了,现在也不知道还发不发。”近日,黄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长清区文广新局文物保护队表示,自2013年起,文保员的聘任及工资发放由所属街镇相关部门负责。长清区张夏镇青杨管理区称,近期已开会研究,预计年底落实。

  黄先生是长清区张夏镇小寺村村民,他告诉记者,自己的村子保留了一处被称为“四方佛”的文物,位于自家的院落旁边,他自2011年底开始负责看管该文物,“当时跟长清区的文保单位签了看管合同。”他说,自此之后长清区文保单位一共发放过两次费用,共700元。

  “2013年开始,这笔费用就没再发给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黄先生表示,去年村里曾要求其交纳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当时说是为了办银行卡,然后把费用打到卡上,到现在也没拿到卡,到底发不发这笔钱也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这件四方佛是面朝四个方向的四尊佛像,背靠背端坐在莲花宝座上,为唐代石刻。四方佛通高130厘米,佛首均已不在。

  27日下午,长清区文广新局文物保护队工作人员表示,四方佛位于小寺村两座民居的小夹道间,属于市级古遗址神宝寺的遗物。当事人为区文广新局原先聘任的文保员,由于2013年区里出台新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实行属地管理,文保员的聘任及工资发放均由所属街镇相关部门负责,“我们已经和他解除聘任关系”。

  记者随后致电长清区张夏镇青杨管理区,工作人员表示,乡镇上自今年开始接管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对于看管费用如何发放,近期刚开会讨论此事,安排了两个人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看管,是否包括当事人还需要向村里落实,“今年8月起开始计算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预计在今年年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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