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新型征信业态开始出现 提出五点意见
- 发布时间:2015-08-25 21: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2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中国金融出版社主办的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与创新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在会上指出,互联网大数据正在推进征信领域的变革,新型征信业态开始出现,并为征信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五点意见。
杨子强介绍,截止2015年6月底,央行征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7亿自然人,2083万户企业建立了档案,收入的自然人、企业数量居世界各征信机构之首。征信中心作为中国传统的征信机构,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中国的整个征信行业面临着新形势。
杨子强认为新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互联网大数据机构正在进入征信领域”、“分层次的征信市场开始形成”以及“个人隐私保护受到特别关注”。面对征信行业在此新形势下的未来发展,他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积极稳妥地培育征信市场。《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相继实施以来,人民银行持续推进企业征信备案和个人征信机构许可工作。企业征信方面,截止2015年7月末,央行各支行已完成的备案机构有84家,个人征信机构正在逐步培育,培育征信市场是各级人民银行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发展与规范要并重,应严把征信行业的进入门槛。
二是加强对各类征信机构的监管。监管重点包括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征信市场监管细则,加快建立对征信机构的非现场管理框架,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使我国征信市场始终运行在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上。在评级市场方面,要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备案管理,加强信用评级分析和检测,完善系统,进一步加强信用评级管理。
三是加强金融信用系统安全管理,防范征信信息泄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收录的是信贷信息,其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以及企业商业秘密。应高度保护征信体系的信息,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内部组织、业务操作、人员管理等方面,确保操作规范。同时做好非现场检查,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各类机构规范发展。
四是加强中小企业,包括小微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已经批准,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要求人民银行组织和加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体经济转型情况下,抓住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去年确定了63个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特别是要发挥信用的征信作用,让中小企业在贷款额度,贷款便利等方面得到实惠,切实发挥银行服务企业,惠及农村和中小企业的作用。
五是加强征信业发展和监管的研究,以及社会的沟通宣传。当前我国征信业发展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而大数据征信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数据的缺失,隐私信息界定不明等问题。对此,一方面要加强研究大数据、云计算对征信体系建设的影响和挑战,另外一方面积极探索对大数据征信的监管,研究大数据征信的相关立法。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开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的全国专题宣传活动和常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征信的社会影响力。
杨子强同时提到:“我们与美国、欧洲等征信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征信服务水平、征信法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征信任重而道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