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在厦门办医院可获补助
- 发布时间:2015-08-25 10:59:12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厦门市财政局、市卫计委日前共同发文,对厦门市社会资本所举办的医疗机构,参照厦门市公立医院补助标准进行财政补助。补助包括五项内容。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2014年7月1日之后新增床位按不同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参照公立医院运营补助标准,按其出院人次等给予补助;三是对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和临床护理,获得三级甲等、三级乙等资质,通过招拍挂购买土地的新办医疗机构,首次通过国际JCI认证的,分别予以专项补助;四是对社会资本举办并实行自主定项和定价的医疗机构通过银行贷款实施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五是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厦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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