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综述:继续深化改革 加强队伍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8-19 07: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司法部最新统计,我国共有2万多家律师事务所,27万多名律师,年均办理诉讼案件达28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近100万件,承办法律援助36万多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担任各类法律顾问50多万家。
日前,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透露,司法部正在研究制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依法保障执业权利
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实施到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近年来,随着律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针对刑事辩护中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问题,以及律师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中央政法机关建章立制,积极回应,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最高法《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
——最高检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2015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接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申请2266次、阅卷申请109329次。
——公安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2015年6月,公安部监管局下发《关于正确执行律师会见预约制度的通知》,确保准确执行律师会见预约制度。
此外,司法部就律师工作经费保障、律师人才培养选用等关乎律师行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扶持保障政策。这些制度保障为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严格惩戒退出机制
据统计,我国律师队伍总数经历了从2002年13.7万人到2014年27万余人的快速发展。一个以专职律师为主体,包含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等在内的律师队伍日渐成熟。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律师行业的立业之本,也是律师取信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立身之本。2014年5月,司法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1个月后,全国律协制定出台《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坚定信念、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爱岗敬业”6个方面提出具体职业道德要求。
严格的惩戒和退出机制,是敦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的重要保障。我国律师法规定了律师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制,明确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制度。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不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而且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律师协会和306个地市律师协会都建立了党组织,全面完成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这是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律师事业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革发展。从服务自贸区试点到护航“一带一路”建设,从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近年来,国家重大战略发展中多有律师的积极参与,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证监会、民航总局等中央单位公职律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公职律师6800多人,公司律师有2300多人。
近年来,随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从刑事辩护向就医、就业、就学等民生事项拓展,越来越多的律师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据统计,27万余名律师年均公益法律服务超230万件。
律师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可以说,随着律师工作进一步改进,律师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我国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