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让改革创新成为常态
- 发布时间:2015-08-13 15:32:05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1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上获悉,为推进江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江西将全面推广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出台了《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投资管理领域改革、推进贸易管理领域改革等10个方面74条具体措施。
推广“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江西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要求,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设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优化企业设立流程,降低企业设立成本,促进行政公开透明。实行企业设立“先照后证”商事登记制度。
2015年底前制订企业设立前置改后置事项目录,并推广实施;依托政务数据统一交换平台,2016年6月前建立企业设立信息综合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企业设立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制度,10月1日起在江西省推广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外商投资逐步实行备案制
降低投资准入门槛,逐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促进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对民营资本,除国家另有限制性规定外,年底前完成开放一般投资领域。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鼓励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项目。除国家规定需要核准的项目外,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
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推动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西省提出年底前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将海关、检验检疫等贸易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
大力推广自贸区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内销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推广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选择性征税,“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等监管模式。
掀起新一轮改革“创新高地”
“《实施方案》是江西省在学习借鉴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充分吸纳了广东、福建、天津3个自贸试验区的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后,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经江西省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的。”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陈石俊日前表示,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主要35项(国家部委29项和地方政府6项重点改革事项),而江西新增了广东、福建、天津3个自贸区的部分可复制推广改革事项,使改革事项及有关措施达到74项,比国家要求推广复制的经验多出了30多项,充分体现了江西自我加压、主动改革的担当精神。
陈石俊强调,学习借鉴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用开放倒逼改革,更加注重在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上的创新,是推动江西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江西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创新高地”,将为江西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新的动力。同时有利于江西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利于促进江西参与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全球高效配置,有利于推动江西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抢占发展先机,实现发展升级、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