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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编制权责清单

  • 发布时间:2015-08-06 15:31:28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易秀清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7月30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这标志着厦门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正式启动。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分清理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审核确认和对外公布“四步走”,即全面清理厦门局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厘清与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编制责任清单;将经质检总局审核确认的权责清单对外公布,接受监督。通过“梳权、清权、制权、晒权”等步骤,实现政府权力“阳光化”。

  此外,厦门局还将同步开展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将文件内容明显不协调、相互矛盾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代替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没有继续适用必要的以及不符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形成明晰的规范性文件清单,并推进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工作,确保有为必有据,让行政权力在制度的规范下有序运行。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对深化质检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建设法治质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把检验检疫的各项权力公之于众,使公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促进规范履职行为,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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