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
- 发布时间:2015-07-27 17:29:5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7月24日发布公告,对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作出具体规定。
公告称,期货交易所应通过在期货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结算账户,为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者其他机构提供境内原油期货交易结算服务。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者其他机构应通过在存管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境内原油期货交易结算服务。
公告规定,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人民币期货结算账户的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在境内实行专户存放和封闭管理,不得用于期货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直接使用外汇作为保证金,外汇保证金结汇后方可用于境内原油期货资金结算。公告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