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深化三大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 发布时间:2015-07-26 01:30:30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海滨
■科体改革进行时
7月17日,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九次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全省改革工作。
当下,山西省正在积极推进三项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院所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和科研院所改革已经制定了方案和实施意见,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细化修改中。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组织了10个调研组,正在进行找问题、找差距、找对策专题调研。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说:“制约我们省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改革滞后。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
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技资源、科技资金、科技项目“三统筹”
山西科技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有限的财政资金分散在15个部门管理,项目小、散、乱、交叉、重复问题比较突出,在科研经费使用中既存在不少违规行为,甚至贪污腐败,也存在“横向”经费“纵向”管理,甚至科研人员用一张复印纸都要领导审批。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通盘谋划全省创新发展战略,实现科技资源、科技资金、科技项目“三个统筹”。按照“集中资金、压缩计划、聚焦重点”的原则,将33类省级科技计划整合为适应全省实际的应用技术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这5类,科技攻关重点要聚焦煤基产业和非煤产业高新技术发展。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从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中解放出来,主要负责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和监管服务,逐步实现由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项目申请,组织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对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等提出咨询和评审意见。建立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制度,完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特别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腐败行为。实践证明,腐败是科技创新的障碍,必须坚决查处。
这项改革提出了时间表。明年,原则上省级科技计划要按照新的5个类别进行整合,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不再保留整合之前的经费渠道。
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形成集聚人才激励创新的新局面
山西省23所本科高校,2014年转让专利成果只有21项,实际收入不足1000万元。
客观上,全省高校创新人才严重不足,特别是缺少领军人物,全省没有一所“985”大学,直接影响申报重大科技计划,甚至申报院士都受影响。山西全省23所本科高校有博士生导师714人,而湖南仅中南大学就有748人,而且中南大学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6个,院士17人,而山西全省高校只有2位院士,没有一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办学特色不明显,办学定位偏于大而全——由于办学经费主要靠生均拨款,所以高校更乐意扩招成本低的大文大理专业,而培养成本高、山西又迫切需要的工科人才少。在经济下滑、产业转型升级时,这块短板就充分暴露出来了。这些都说明,山西长期的资源型经济发展,缺乏对高等教育和人才的依赖,很多积累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通过初步调研,山西高校存在着创新力量不足、服务能力不强、机制体制不顺、成果转化不够等10大问题。
改革的目标是:改革高校职称评定和人才评价标准。引导更加重视来自生产一线、解决产业问题的重大“横向”课题,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的权重,改变职称评定中解决一个产业关键技术问题比不上一篇学术论文的状况,对科研型和科研教学型教师形成正确导向。改革高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充分对接山西产业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破解高校创新资源缺乏、创新力量不足的问题。突破奖励额度限制,大力引进教学科研型人才,特别是团队的领军人才。在高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激励高校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产业技术攻关上来。破解高校成果转化难的问题。通过创新职称评定和人才评价标准,引导高校教师走出学校,了解产业技术需求,承接产业技术难题,使高校科研成果更接地气。
科研院所改革:打造一支新型研发机构
山西省属科研院所改革严重滞后,从1999年省里确定16个科研院所改制到现在,还有近60%的院所没有改制,甚至没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山西省科技厅已经牵头提出了科研院所改革意见,将着眼打造集研发、技术供给、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大改革的着力点是,破解科技创新发展的体质机制障碍,打破部门界限、区域界限,整合配置科技资源,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健全科技评价和奖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为山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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