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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境内原油期货交易 将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 发布时间:2015-07-25 07: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央行发布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公告,规定境内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公告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告规定,期货交易所应通过在期货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结算账户,为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者其他机构提供境内原油期货交易结算服务。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者其他机构应通过在存管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境内原油期货交易结算服务。

  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按照《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在存管银行开立人民币期货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境内原油期货交易的相关资金往来。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该人民币期货结算账户纳入基本存款账户管理。

  去年12月,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将择机批准原油期货合约上市挂牌日期。

  6月26日,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原油期货进入上市前最后3个月的准备期,这意味着中国原油期货上市进入倒计时。

  业内人士表示,推出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将进一步加快形成人民币与石油直接计价机制,从而为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的实现提供实际支撑。如果想争夺原油市场话语权,一定要和人民币国际化联系起来,获得原油定价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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