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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责任而非权力

  • 发布时间:2015-07-17 06:3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佘惠敏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承接的是责任而非权力

  ——访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他们有哪些“含金量”?如何消除“机关化”倾向?《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

  记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将承接哪些政府职能?工作重点是什么?

  尚勇:试点工作聚焦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4类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一是相关科技评估。以后评估为重点,接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对国家科研和创新基地、科技计划实施整体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价,提供具有专业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估咨询意见。二是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职业领域,遴选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确认,参与或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三是技术标准研制。鼓励学会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四是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提名制度,完善学会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专业学会推荐范围。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主要是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科技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改革和群团工作改革需求,以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稳妥有序,推动制度机制创新,激发学会活力,着力于“行政职能”向“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机制改造,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记者:当前,一些社会组织“官办”色彩浓厚,成为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科协在承接转移过来的这些政府职能后,将如何避免类似弊端?

  尚勇:我们将严格规范,坚决避免“红顶中介”现象。开展职能转接,学会承接的不是权力,而是责任。要推动学会树立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理念,发挥学会特色和优势,坚决避免“红顶中介”现象,严防借机敛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制定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制定、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4类分职能领域操作规范。参与转接工作的学会要具备履职能力和条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遵照分职能领域操作规范,主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不抢跑、不拔高,不断章取义,不跑调走偏,确保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真正取得实效。

  记者:科协将如何推动所属学会的公共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尚勇:我们将完善业务指导和监管体系。把职能转移的平稳过渡、跟踪研究、指导监督纳入中央和政府部门管理视野,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扶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学会培育、扶持的政策法规环境,对于学会的业务指导要长期化、正常化和制度化,特别是强化和完善学会参与社会化公共服务的激励、扶持政策。推动完善社团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加大对普遍性、基础性、制度性问题的研究,推动学会提高自主能力,确保接得住、接得好。

  我们将把试点经验凝练上升为规范性文件。由学会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规范。重点建立完善适度竞争的学会择优遴选机制,以综合实力、管理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的承接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标准,引导激励学会建立社会化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机制。

  我们将深化学会治理机制改革。在深化学会改革中着力解决社团组织培育不足、社会公信力不强、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等问题。以深化学会治理机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推动科技公共服务成为学会的重要职能领域,推动学会在公共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以重大专项为引导,持续提升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一流学会集群的“火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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