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发布时间:2015-07-16 16:31:09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从6月30日在大铲湾联检大楼举办的深圳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铲湾试点运行启动仪式上获悉,深圳是全国第二个获批的试点城市,深圳市各成员单位强化大局意识、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共同努力,力克难关,深圳“单一窗口”得以顺利在大铲湾港区启动试点运行。
据悉,建设“单一窗口”是国务院推动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的重大举措,在目前国际贸易形势严峻、全国全力稳定外贸增长的背景下具有现实意义。“单一窗口”的创举在于,打破海关、国检、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之间的“壁垒”,将各部门都需要提供的“同类项”合并,企业所有申报行为只面对一个平台,且只需向平台一次递交全部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单一窗口”受理的申报信息,相关政府机构不应再要求企业提交。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深圳“单一窗口”建立了“一个窗口”:深圳海关、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边检总站、深圳海事局按照“单一窗口”服务理念,向大铲湾“单一窗口”平台开放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平台与各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一个窗口”对外。实现了“两项功能”:一是实现船舶进境一次申报功能。在平台实现船舶基本资料备案、船期管理共享,改变船舶进境申报相关事项需分别登陆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多个部门系统申请办理的现状,实现船代企业通过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完成相关申报。二是实现关检货物“一次申报”功能。依托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企业只需录入一张大表,填制报关、报检信息,实现关检联合一次申报。体现“三个要素”:一是“一个平台”。即企业申报行为面对一个平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执法结果(监管信息)通过一个平台反馈给申报人,各部门通过平台实施信息共享。二是“一次递交”。即企业向平台一次递交全部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三是“一个标准”。各口岸管理部门要求企业提交的单证和电子数据的格式、种类等,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
深圳“单一窗口”体现出积极成效。一是减少重复录入。由于各部门联合对申报数据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整合,且企业只需一次性向平台递交申报,船代和外贸企业重复录入情况大幅减少,在减轻企业工作量的同时,将有效降低企业申报差错率。据不完全统计,船舶联检方面,按原模式申报,企业需向海关、国检、海事、边检4家单位录入数据724项,按照“单一窗口”模式申报,减少录入255项,减少幅度达35.2%;关检货物“一次申报”方面,按原模式申报,企业需向海关、国检2家单位录入数据将近120项,按照“单一窗口”模式申报,减少22项,减少幅度约18.3%。二是提高通关效率。“单一窗口”在大幅减少企业数据录入项的同时,鼓励企业采取报文导入和ERP导入等方式,将大大提高企业申报效率、降低差错率。“单一窗口”变原有的口岸管理部门的“串联执法”为“并联执法”,实现了部门实时联合监管,将大大提高口岸管理部门的审批效率。三是推动“三互”工作。口岸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共享信息数据、实施职能管理,加快推进形成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有力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
(王华兵赵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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