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不存在平减指数被低估、GDP被高估情况
- 发布时间:2015-07-15 11: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5日讯 近日,有文章认为中国GDP平减指数偏低,高估了GDP增长的数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今日表示,中国并没有存在平减指数被低估、GDP被高估的情况。
盛来运表示,实际上存在着对核算方法上的一些理解不到位的地方。GDP的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西方很多国家核算GDP采用的是支出法。GDP分成三大部分,从支出的角度分成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净出口,分别用不同的价格指数来对这三部分进行扣减,其中进出口基本上是采用进口和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来进行扣减。这些价格指数对平减指数的影响,对核算方法的影响很容易观察到。中国采用的GDP核算方法是用生产法来计算,把GDP从产业的角度分成一产、二产、三产的增加值,二产可以分为工业和建筑业的增加值,三产可以分为金融、交通和其他服务业等的增加值,分别算它们的增加值然后进行加总。在物价扣除的时候,从最终产品和中间投入这个角度分别用不同的指数扣除。比如在计算工业总产出的时候,可以用工业出厂价格指数来扣,工业中间投入品的时候可以用购进产品的价格指数来扣。进口的商品有的被作为中间投入品,有的被作为消费品,所以在扣除的时候,都实际上隐含在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固定产品价格指数之中已经进行了扣除。所以,不能按支出法的一种价格扣除的逻辑来套用、判断生产法扣除的逻辑。
有文章认为低估平减指数是因为对进口商品的价格没有扣到位。盛来运指出,进口商品的价格今年以来是大幅度下滑的,实际上用生产法核算的时候已经扣了,分别通过用来反映中间投入和最终产出的工业出厂价格、购进价格,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一系列价格指数进行相关扣除。
盛来运表示,GDP核算是很复杂的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使用各方面的资料,价格的扣除也是一个非常精细的工作,最佳的办法就是每一项里都有相应的价格来进行扣除,但GDP核算中间由于部分价格指数缺项的问题,可能用其他方面的价格指数来替代,存在继续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