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时带了根火腿肠 被罚新台币3000元
- 发布时间:2015-07-15 06:34:12 来源: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黄红蕾 王冲 记者 阮妍妍)据浙江检验检疫局介绍,近日,一名大陆旅客从台州大麦屿口岸乘坐“中远之星”客轮赴台湾旅游,入境时因一根0.05kg的火腿肠未向中国台湾地区海关申报,也未向检疫机关申请检疫,违反了台湾动植物检疫相关规定,被处以新台币3000元的罚款。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位准备赴台湾旅行的游客,在出发之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台湾地区的检疫要求,如有携带禁止入境的动植物制品的,在通关时必须向台湾海关或检疫部门申报并主动丢弃,以免造成通关不便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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