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4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大股东董监高半年内“限卖”

  • 发布时间:2015-07-09 08:33:16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许晟、赵晓辉)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与国务院国资委沟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无需事前报请国资委批准,履行自身决策程序即可。

  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证监会表示,公告中的举措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表示,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有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认为,其公司股价已经明显具备投资价值,准备增持股票。但受限于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7月份属于中报窗口期等相关规定,很多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无法增持股票。

  证监会8日出台了相关规定,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证监会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稳定市场,避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支持产业资本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上述规则出台后,有利于产业资本抓住机会,在合理价位增持本公司股票,同时避免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

  据证监会了解,已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拟于近日增持本公司股票。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