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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早籼稻最低收购价135元/50公斤

  • 发布时间:2015-07-08 09:32:39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王玉萍

  本报讯 近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今年我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分别为135元、138元。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当早、中晚籼稻市场价格分别跌至最低收购价时,由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在相关区域启动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早、中晚籼稻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时,停止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改按市场价格收购。

  根据要求,各级政府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储备订单和订单外早、中晚籼稻应按最低收购价收购。财政、粮食部门还应按规定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兑付给售粮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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